第一讲:日本神道伦理
日本研究之窗——系列讲座(哲学/思想)
第一讲:日本神道伦理
山东大学教授 牛建科
主讲人介绍: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犹太教与跨宗教研究中心教授,研究方向是日本哲学与宗教,曾在日本立教大学做奖励研究员、在皇学馆大学神道研究所留学。目前主编“人文东亚研究丛书”(即将由上海中西书局出版)并承担其中《近世神道与国学》的翻译工作。
日本的神道教(日本一般称“神道”,我国一般称“神道教”),是在日本固有的民族信仰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精神行为,是日本固有的民族宗教。神道除了其宗教性和政治性的意义之外,还具有伦理道德的特性。
一、神道的伦理特性
弥生时代(公元前2世纪—公元3世纪)前期,在为祈求神灵保佑农业丰收和丰收后答谢神灵恩德的祭祀场上逐渐形成了以祖先崇拜和自然崇拜为主要内容,以重祭祀为主要特点的原始神道,在人们敬神、向神祈祷的神道活动中,是通过神的意志来规范自己的行为的。因此,神道要从“神意”(“神之御心”,神的意志)中寻求其伦理的最终根据,也就是说,“神意”之所存乃日常生活伦理规范之所在。而这种求诸神意并使之成为自己生活规范的虔敬态度,就是日本人所谓的“真心”(マゴコロ)。
神道在其两千多年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伦理思想和道德规范。在日本最古老的文献,同时也是日本神道原典的《古事记》(712年编成)和《日本书纪》(720年编成)中,还可以看到“アカキ心”、“キタナキ心” 这样的词汇,“アカキ心”也写作“明心”、“赤心”、“丹心”等,都是清明之心、真心的意思;“キタナキ心”亦写作“浊心”、“黑心”,是邪恶之心的意思。总之,相对于邪恶之心的“キタナキ心”,日本人自古以来推崇的是作为清明之心、真心的“アカキ心”。
圣德太子之后的天武天皇(673年~686年在位),与圣德太子以德、仁、礼、信、义、智来制定冠位十二阶不同,于685年把明、净、正、直、勤、务、追、进八个字作为冠位的名称,这八个字充分体现了致力于以“真心”(至诚之念)为基础的道德活动与修养的神道精神、神道道德生活规范。明净正直之“明”是一种明朗快活的心情,“净”是指洁净、没有秽浊的清爽之心,“正”是指表里如一、不虚伪的公明正大之心,“直”是指正直不偏之心。总之,明净正直是日本民族自古以来所尊崇的“真心”(至诚之念),是一种明快的生气勃勃的清爽之心。而勤务追进则是“真心”的发动,今天的工作今天做,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就是“务”;进而明天的工作也在今天做,并且不只是为自己,还要为他人为社会尽力,这就是“勤”;不落后于他人,不落后于时代,这就是“追”;在更积极的意义上,敢于为他人先,为时代先者就是“进”。这种勤务追进正因为是发自于明净正直之心、“真心”,所以也才具有了伦理道德的意义。
这样,“明净正直”(或“净明正直”)就构成了日本固有道德精神、神道“真心”(マゴコロ)的核心内容,明净正直之心,作为“真心”、“诚心”就构成了神道重要的伦理基础。因此,在奈良时代(710-794)的宣命当中,屡屡可以看到“明净直诚之心”、“清明正直之心”、“清直诚之心”、“明净心”等词语,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到,明净正直之诚心、“真心”是神道道德生活的重要规范。这种道德规范自然也是一种厌恶污秽、喜爱清净的思想。在《古事记》、《日本书纪》中已有记载的神道传统的禊祓行法,就是求得身心清净、去除罪恶污秽的重要方法。意味着通过从外部洁净身体而达到精神净化这样的内部清静,并且消除道德上的罪恶,心机为之一转,从而获得生生发展。这样的神道行法具有实践道德的意义,实际上也是这种尊重明净正直之心的具体体现。
伦理是有关人际关系的自然法则。作为宗教伦理,虽然归根结底也是处理人际关系之理的,但就关系的维度来讲,却不仅仅局限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它至少应当包括神人关系、神与自然的关系、神之下人与自然的关系、神之下人与人的关系。神道是多神教,过去有八十万神(《日本书纪》)、八百万神(《古事记》)、一千万神(《万叶集》)、一千五百万神(《出云国风土记》)等种种说法。从“记纪神话”来看,造化三神(天御中主神、高御产巢日神、神产巢日神)具有“产灵”的能力,即神秘的生成能力或生殖能力。正是由于神的这种“产灵”的能力,使得神与人及自然万物之间具有了一种生与化生的血缘关系,因此,神道主张神皇神统,万世一系;基于这种血缘关系,神、人、万物又是一种互惠关系,这一点从伊势神道“神垂以祈祷为先,冥加以正直为本”(《倭姬命世记》)这句格言就可以得到说明。由此我们可以认为,正是上述在神道活动中所自然形成的明净正直之心、“真心”使日本神道具有了伦理特性,并且构成了神道宗教伦理的基础。
二、神道伦理与儒佛的关系
作为日本传统信仰和生活信条的神道,其核心内容源自于日本的神话和古代传说,在上述明净正直之诚心、“真心”、勤务追进等基本伦理精神的基础上,中世以后又吸收了儒学的智、仁、勇、五伦、五常和佛教的五戒、十善、八正道等内容和说教,逐渐形成了敬神崇祖、报恩感谢、忠孝、诚实、正直、清净洁白、勇壮、快活、中庸、温和、朴素、宽仁、亲和、调和、爱国、和平等神道德目。
明净正直这些词语见于主张护国安民的《金光明最胜王经》、《仁王般若波罗密护国经》等大乘经典,后来本居宣长强调这种明净正直之心才是日本人纯粹的神道精神。在神佛习合的过程中,中世的伊势神道、吉田神道在神道本来的明净、明清之心基础上又习合了佛教的清净思想,明确形成了清明正直的神道理论和伦理思想。如“祭神以清净为先,镇我以得一为念”、“凡祭神之礼……内外清净是也。……其心无杂念为内清净,以六色之禁法为外清净。……以正直为清净。或以一心定准为清净。或以超生出死为清净”。主张内外清净,成为中世神道伦理思想的核心内容。
在近世神儒习合的过程中,无论是来自儒学方面的林罗山、山崎暗斋等人,还是来自神道方面的度会延佳和吉川惟足等人,都是站在神儒一致的立场上来建构和阐发神道理论和神道伦理思想的。林罗山的理当心地神道提出三种神器就是智仁勇三德象征的神道即王道论,主张君臣关系、亲子关系就是天地自然之理,忠孝之道正是对神真诚的实践。度会延佳主张神道是上下万民所应遵从的日用之道,要在感谢神恩的过程中以正直之心实践五伦五常之道,并尽自己的本分。吉川惟足也认为,人依神之命,以士农工商的身份来到世上,因此,与其身份相应而尽人伦日用之道就是神道,还主张对主君的绝对忠诚才是神道的根本精神。
而中世和近世对“三种神器”的解释最典型地体现了神道与儒佛的关系。根据“记纪神话”传说,镜、剑、玉“三种神器”,象征着天皇的权利和皇位的继承。中世以后,受儒学和佛教的影响,对三种神器进行了种种伦理化的解释,使作为神圣之物的三种神器成为道德的象征。北畠亲房(1293~1354)受伊势神道的影响,在其《神皇正统记》中主张,镜、剑、玉分别代表正直、智慧、慈悲之德。进入近世,林罗山和熊泽蕃山把三种神器作为“智、仁、勇”三德的象征。神道学者菅原直胜则认为:“玺为神灵的全体,洁白而柔和,是善顺之德、清净之理;镜虚灵不昧,是正直的本体;剑刚利决断,是信心之义。”虽说这些人的三种神器观不完全一致,但都是将三种神器作为伦理的象征来理解的,是通过具体的物来直观地展开神道伦理意义的。
三、神道伦理的功能
神道伦理是日本民族固有信仰的产物,是日本民族神道生活实践的伦理升华,同时又是在吸收儒佛等外来思想文化因素的基础上形成的。虽说源自于敬神崇祖的传统神道信仰的清明正直之心、“真心”是神道伦理的基础和核心,但在神道伦理德目形成的意义上,可以说神道伦理是儒、佛、神等相互融合的结果,并且成为日本传统的伦理规范,构成日本民族文化价值的中核,对日本的历史、政治、经济、文化、国民生活产生了重要影响。
首先,神道伦理成为战后日本崛起的重要精神动力。
日本在战后的一片废墟上迅速崛起,因而,“日本何以成功”成为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包括中国日本学研究界在内的世界性的热门话题。在从政治、经济的角度研究日本成功的原因之外,不少研究者还试图从思想、文化、宗教的角度探讨日本成功的原因。他们以“儒学资本主义”、“拿来主义”、“集团意识”、“家族主义”、“诚”、“和”等等说法来说明日本战后崛起的原因。我们认为,在这些原因的背后,更深层次的原因就是扎根于日本固有民族信仰——神道之中的,这就是基于神-人-自然一体观而形成的“集团意识”。
其次,神道伦理是构成东方传统环境伦理思想有价值的要素。
面对当代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人们在反思的过程中认为,不仅近代以来的工具理性、机械主义对造成生态环境危机负有责任,而且古希腊以来的人与自然二元对立的哲学传统,乃至基督教中的人类主宰自然的思想都应该对当今的环境危机负责。同时,对当代生态环境危机的反思还往往与推崇和呼唤过去时代的生活方式与道德理念联系在一起。也就是说,当代环境危机再一次触动了人们的怀古情结,在讨论如何应对当代生态环境危机、构建当代生态伦理观的时候,一些人常常提起中国古代的“天人合一”、“顺天”,印度的“梵我一如”等思想,把恢复这些传统思想视为建设当代生态伦理的重要手段。
在对生态危机进行反省的过程中,日本也出现了回归东方文化传统的主张。因此,如何认识古代东方思想在历史上的作用及其在今天的价值,已成为摆在思想家面前的一个严肃的课题。神道伦理作为日本传统思想的核心部分,自然也成为东方环境伦理思想有价值的组成要素之一。
神道伦理不仅重视神与人之间的关系,也重视神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神与人和自然三者不是孤立的他者或无缘者,而是以“生”为媒介的亲子关系或同胞关系,即神与人和自然三者具有和谐的一体化的关系。神与人和自然三者是构成同一世界的不可缺少的要素。神生出了包括人在内的整个世界,人依赖自然而生活;由神生出的自然界也带有某种神圣性,在神道中,某些自然对象和自然现象也被作为神加以崇拜;而生出人与自然的母体——神,也由于人们的崇敬而得以发挥神威。神道伦理中人与自然环境神的思想,在客观上是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因此我们可以说,神道伦理中强调神与人和万物和谐一致、人与自然的亲和关系的基本理念,与中国古代儒学的“天人合一”、道家的“人天统一观”、古代印度的“梵我一如”等思想,共同体现了东方传统思想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上的和谐一致的特点。今天,如果我们对这种人与自然和谐一致的理论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并进行现代的诠释,使之普遍化,使之与现代人的环境意识相契合,那么,就可以克服近代以来西方传统思想中由于主客(人与自然)两极对立思维模式在环境问题上所产生的弊端。所以,神道伦理所体现的这种和谐一致的理论,对于建立适应人类社会持续发展战略的新型环境观和环境伦理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参考文献:
安万侣《古事记》,邹有恒、吕元明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
岸本芳雄《神道入门》,建帛社,1987年。
王守华、王蓉《神道与中日文化交流》,河北人民出版社,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