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研究之窗——系列讲座(社会)第七讲:作为“移民社会”的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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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精心安排了“日本研究之窗”系列讲座,希望通过此次不受空间距离限制的活动,能够让更多的朋友们从中感受到日本文化以及日本研究的魅力。
第七讲:作为“移民社会”的日本
日本长崎大学多文化社会学系副教授
赛汉卓娜
主讲人介绍:
赛汉卓娜,日本名古屋大学博士(教育学),现任国立长崎大学多文化社会学研究科/多文化社会学部准教授,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客座教授。兼任移民政策学会理事,比较家族史学会理事/涉外委员会副委员长。
著有《国际迁移时代的国际婚姻》(勁草書房,2011)、《Dynamics of Marriage Migration in Asia》(Tokyo University of Foreign Studies,2013)、《社会转型与家庭策略》(中国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6)、《国际婚姻与多文化共生》(明石书店,2017)、《相遇与结婚 家族研究最前沿②》(日本经济评论社,2017)、《中国的家族与性别》(明石书店,2021)等学术专著合著,并在《家族社会学研究》《中国21》等学术期刊发表多篇有关中国女性的国际迁移、移民家庭的教育策略、移民女性的主妇化现象与职业挑战等论文。近年主持日本科研费课题《后疫情时代移民女性的跨越国境的生活世界的国际比较研究》、《国际迁移过程中高学历移民女性职业与照料研究》。
研究领域:移民研究、家庭社会学、异文化间教育学。
1.从“单一民族中心”迈向“多文化共生政策”
日本传统上并不是一个接纳移民的国家。直到最近,日本政府才开始正视国内的民族问题。先住民阿伊努人的抵抗、特别是有影响力的在日朝鲜人的反对,以及越来越多的新来外国人的到来和定居,都是打破这种局面的契机(注释5)。面对这一现实,进入2000年后的日本政府开始倡导多文化共生。“日本人与外国人和谐共生社会”这一表述首次出现在法务省于2000年颁布的第二份《出入国管理基本计划》中。2006年,总务省宣布了《促进地方社区多文化共生的计划》。这些计划标志着日本社会终于从所谓的单一民族向多文化共生社会迈出了一步。
这个转变的背景是什么呢?据D.Milly(2014)分析,在日本,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下放的权力越来越多,两者的权力变得更加平等。此外,给予非营利组织合法地位,以及当地政府和非营利组织在地方一级的合作活动,使地方一级就可以做出移民政策。这些变化使地方政府成为国家层面上改变移民政策的倡导者。在超越单个地方政府管辖范围的移民问题上,独立的人道主义市民组织团体获得了相当大的影响力,但这些组织仍然没有大力参与国家政策和管理。换句话说,尽管日本政府多年来没有过多举措,但地方政府和民间社会组织对多文化共生政策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与西方国家相比,多文化共生理念在日本社会被默默接受的背后,还与在过去20年里,由于经济停滞造成的劳动力需求低迷、移民人口的增长相对停滞、外国人犯罪率下降、以及居住在日本的穆斯林与主流社会的关系融洽等有关。
一般来说,移民政策包括“出入国管理政策(简称入管政策)”,即接纳哪一类外国人以及在什么条件下接纳;以及“融合政策”,即保证被接纳者的权利和他们对社会的参与度。在日本,自1951年的出入国管理令颁布以来,“入管政策”已经是一个既定的政策性术语,但“融合政策”的政策性术语目前还没有完全确定。然而近年来,政府层面考虑了诸如”共生综合措施”、”共生政策”和”多文化共生政策”等名称的融合政策。
2018年底,《出入境管理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被修订,设立了新的居留身份,即”特定技能第1号”和”特定技能第2号”,法务省入国管理局被改组为出入国居留管理厅,成为一个外部局。相关阁僚会议于2019年6月公布了《加强外国人材接纳与共生的综合措施》,同年底公布了《外国人材接纳与共生的综合措施(修订版)》,2020年7月又公布了《外国人材接纳与共生的综合措施(2020年修订版)》。2019年,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外国人一站式咨询中心。这样一来,“与外国人共生措施”和“多文化共生措施”开始被交替使用,逐渐成为描述日本融合政策的政策性术语。不过,也有学者指出此政策主要着眼于外国人的市民权利和社会权利保障,但在政治权利和文化权利保障上力度还不够(注释6)。
2.日本的移民分类
因为日本不像欧美移民国家那样从国外直接接受永久移民(permanent settlers),外国人向日本移民,不能直接在境外申请永久居留签证一步到位。因此,外国人向日本移民只能先移居后移民。目前,居住在日本的外国移民大致可分为以下五类。
(1)身份关系型
作为日裔或家眷,以“日本人的配偶等”、“定居者”、“永住者的配偶等”和“家属居留”等在留资格移居日本。“日本人的配偶等”主要是签发给与日本国民存在着婚姻关系的外国人配偶以及子女等。“定居者”是指日本人的后裔和他们的直系亲属(注释7),包括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遗留在中国的日本妇女、孤儿及其后裔以及他们的直系亲属。另外,日裔三世等日本在外侨民及其后裔和亲属,例如巴西籍日裔、秘鲁籍日裔等。“永住者的配偶等”是指拥有日本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和他们在日本居住的子女。“家属居留”签证签发给在日留学的外国学生和在日工作的专业人士的配偶以及他们的子女。技能实习生则不能携带家眷。另外,父母也不在家属范畴之内。
(2)专业人士就业型
该类型指以专业人士的身份持工作签证移居日本的外国人,包括在日本大学任教人士所取得的“教授”签证、在日外资企业作为经营者和管理者的“投资、经营”签证、机械工程等技术人员取得的“技术、人文和国际服务”类别的签证、外国料理的厨师和体育教练取得的“技能”签证、外国企业派驻日本的分支机构常驻职员取得的“企业内转勤”签证等。
(3)期间限定就业型
有“技能实习”和“特定技能”两种类型。两者的区别在于,“技能实习”的目的是通过培养技术人才做出国际贡献,而“特定技能”的目的则是为了缓解国内劳动力的短缺。“特定技能”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依赖“技能实习”作为人力资源的来源。
(4)留学型
该类型指用留学的方式,以“留学”签证进入日本的大学、短期大学、专门学校、日本语学校留学的正规海外学生。设立“留学”签证初始时的假设是,学生将回到他们的祖国做出国际贡献,并在1983年制定了“10万留学生计划”。2008年制定的“30万留学生计划”成为了吸引优秀留学生的战略手段。持“留学”签证者毕业在日就职后,通常获得“技术、人文和国际业务”工作签证。
(5)永居型
永住者须经法务大臣批准,品行端正,有足够的资产或技能独立谋生,原则上在日本居住至少10年,并以适当的方式履行纳税等官方义务。但是,有些类别的人不需要10年这么长的时间:比如日本国民的配偶、永住者和特别永住者的配偶只要有连续三年的实质性婚姻,并且至少有一年连续在日本居住即可申请,高技术专业人员居住在日本一年或三年就可以申请获得永居权。
3.日本社会对移民的援助
一般来讲,移民在日本社会面临三个障碍,这些是语言障碍、心理隔阂和法律障碍。地方政府以及半官方半民间的国际交流协会、民间NGO、NPO组织、宗教团体提供了各种援助,以缓解移民的困境并帮助移民家庭适应当地的生活。
长期以来在没有国家层面移民融合政策的情况下,以半政府半民间组织起家的国际交流协会的作用也不小。泡沫经济破灭前,由地方政府资助的组织-国际交流协会,以及作为活动基地的国际交流中心不仅在都道府县和法令指定的城市,而且在各市镇也相继诞生了。在1990年以来新来外国人数量急剧增加的情况下,各地方政府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开展了各种与移民相关的活动。例如,大阪府丰中市丰中国际中心最重要的任务之一是为外国人提供从婴儿到老人,不分代际的全面支持,并积极改变对外国人的歧视和边缘化现象。因此,自成立以来,该中心一直致力于开发能作为包括成人和儿童在内的外国居民安心逗留的场所。每周还有多达11种语言的多语言咨询服务、家庭暴力热线、和由当地日本人居民团体提供的日语活动等(注释8)。国际交流中心设置的日本语教室成为了特别是移民女性与日本社会相连接的重要场所,在那里,移民女性获得了专业证书学习、就业以及育儿的信息与指导(注释9)。
地方政府最关注的是“语言障碍”问题。地方政府需要掌握多种语言,确保在发生重大灾害时能将信息传递给不懂日语的外国人。地方国际交流协会在这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2011年东日本大地震和2016年熊本地震发生后,生活在该地区的外国人因为那里有他们经常听课的日语教室,首先求助于位于仙台市和熊本市的国际交流中心。在熊本地震发生时,国际交流中心成为当地的外国居民(包括孕妇和有婴幼儿的妇女)的疏散庇护所。在日本各地的支持下,熊本国际交流中心成为了提供多语种日常生活信息的基地。这可能是因为地震之前国际交流中心已经被当地的外国居民所认可,并认为是可以安心并且安全的场所。由此可见,建立一个作为多元文化交流基地的、能够连接当地社区和外国居民的公共场所是非常重要的。
外国居民聚居城市的学校通过与政府和当地社区市民组织合作,为有外国血统的儿童提供日语与其他学科学习上的帮助,甚至能够为每个孩子提供个性化的支持。在这样的外国居民聚居地区,问题比较容易被注意到,因此可以在早期阶段提供必要的支持。但在外国人所占比例很小的地方城市、乡村等分散地区,从事外国儿童教育工作的教师数量少,很难建立起应对体制。教师在学校内部、学校之间、社区之间的合作也面临困难。此外,学校和社区也不容易积累经验和知识。
针对外国人的来自民间的各种援助不仅由NGO/NPO等市民组织承担,佛教寺庙与基督教天主教会也承担了重要的职能。例如,分散在日本各地的菲律宾女性通过参加教会活动形成了源于教会的移民网络,并策略性地将积累的社会资本作为教育资源,用于在异国抚养子女。天主教堂对于移民而言不仅是一个精神支柱,也是一个建立人际网络的场所,同时也是支持移民社区生活的空间。另外,在2020年席卷全球的新冠疫情影响下,位于爱知县名古屋市的佛教寺庙德林寺收留了计划回国,但因疫情影响无法回国的、签证已经过期的以越南人为主的外国人,并免费提供食物和住宿。
综上所述,在2018年《出入境管理法》修订之后,可以说日本已经从正面承认了国内劳动力短缺,并且向外国蓝领工人打开了大门。目前正在讨论大幅增加该系统所涵盖的行业数量。接纳外国劳工的政策是一个日本社会面向未来的重要问题,将受到经济形势、公众舆论,甚至疫情的影响,目前正处于一个时代变化的转折点。同时,还应关注到已经在日本生活工作的外国居民,疫情造成的工作环境恶化和远程办公的推广,暴露了很多社会弱势群体的困境,这在过去就曾经被指出过。2021年11月末,实现与外国人和谐社会专家委员会新公布了有关共生社会的形态和中长期问题的意见书。像这样有关多文化共处的讨论也提醒我们,需要从移民居住国以及来源国等国内外密切关注这一课题。
主要参考资料:
铃木江理子编著《アンダーコロナの移民たち―日本社会の脆弱性があらわれた場所》,明石书店,2021。
移民政策学会设立10周年论集刊行委员会《移民政策のフロンティア―日本の歩みと課題を問い直す》,明石书店,2018。
Milly,D.J., 2014, New Policies for New Residents: Immigrants, Advocacy, and Governance in Japan and Beyond, Ithaca and London: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注释:
(1) International Labor Organization(ILO), Guide on Measuring Migration Policy Impacts in ASEAN,International Labor Organization(ILO)Press,2016.
(2) 此处以及其他日本在留外国人数据均来自日本法务省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在留外国人統計》2020年12月。
(3) 他们本身是或后代是战后失去国籍者,主要来自来自朝鲜半岛和台湾。
(4) Stephen Castles,Hein De Haas and Mark J. Miller, The Age of Migrant: International Population Movements in the Modern World, London: Palgrave Macmillan, 2014.
(5) 参考駒井洋,「多文化共生政策の展開と課題」,移民政策学会设立10周年论集刊行委员会《移民政策のフロンティア―日本の歩みと課題を問い直す》,明石书店,2018。
(6) 近藤敦,「コロナから考える統合政策-日本における多文化共生施策の課題と展望」,铃木江理子编著《アンダーコロナの移民たち―日本社会の脆弱性があらわれた場所》,明石书店,20212021)
(7) 这包括结婚三年左右后的离婚和丧偶,以及抚养日本人子女的外国籍母亲。
(8) 榎井緑,「地域の国際交流協会による外国人支援」,移民政策学会设立10周年论集刊行委员会《移民政策のフロンティア―日本の歩みと課題を問い直す》,明石书店,2018。
(9) 賽漢卓娜,「地方(農村)の結婚移住女性」,移民政策学会设立10周年论集刊行委员会《移民政策のフロンティア―日本の歩みと課題を問い直す》,明石书店,2018。
*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本中心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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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研究之窗——系列讲座(社会)
题目及主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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